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河北地域历史悠久,早在战国时期已有先民足迹。金代为加强军事防御,在三岔河口设立直沽寨(一说直沽寨设在大直沽)。元延祐三年(1316年)设海津镇。从此漕运不断,人烟稠密,商业繁荣。之后历经沧桑。清末推行“新政”,一度成为天津行政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的管理中心。天津解放后,在社会主义建设中,河北区已发展成居民集中、交通便捷、文化发达、功能齐全的以工业为主体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新型城区。河北区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,文化积淀深厚,是天津近代工业的摇篮,天津市区发祥地之一。
铁路、公路、海运、空运优势独特,天津站、天津北站、一座大型铁路货场和京津塘高速公路两个出口均在区内,乘汽车去天津机场、塘沽开发区、保税区和北京快捷方便。近几年,区内相继建成六座立交桥,拓宽八条主干道路,形成连接全市道路、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。
人文景观、历史遗迹各具特色,有著名的佛教胜地大悲禅院,有孙中山、袁世凯、冯国璋、曹锟、梁启超、李叔同、李大钊等名人遗迹,有周恩来、邓颖超青年时代从事革命运动的觉悟社、女星社,还有一批欧式风格的小洋楼,具有极大的开发利用价值。